余杭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职责
余杭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的法规、规章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负责省政府第
171 号令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编制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协调新型墙体材料科研、生产、产品认定和推广应用;
四、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五、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工作的信息交流、统计和宣传教育,并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培训工作;
六、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在节能建筑中推广应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七、协调解决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八、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新墙办交办的有关事项。 余杭区散装水泥办公室
余杭区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我区散装水泥的具体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散装水泥的法规、政策,负责省政府第
151 号令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编制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四、负责散装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宣传教育、职工培训、统计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五、协调解决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
*相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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